关于台州市椒江区名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台州市椒江区名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先行)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台州市椒江区名大眼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企业租用台州建宏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作为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为 5752m2,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90万副眼镜的生产规模。
目前抛光机、干式滚筒机等金属眼镜和组合眼镜金属镜脚加工相关的生产设备暂未建设,现已建成的生产设备能达到的最大产能为年产210万副塑料眼镜的生产能力(其中TR塑料眼镜110万副,组合眼镜100万副),企业按照现有产能进行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台州市椒江区名大眼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于2024年4月委托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州市椒江区名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4月17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对该项目作出批复(台环建(椒)[2024]21号),同意该项目实施建设。
企业于2025年3月自行编制了《台州市椒江区名大眼镜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了应急职责,落实了各项应急工作。
企业于2024年8月21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证书编号为91331002MACG64K39A001U。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于2024年9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完成部分主体工程及其相关环保设施的建设,并于2024年12月10日开始主体项目调试工作。
(一)废水
企业委托临海市恒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废水处理方案并安装调试废水处理设施,金属眼镜和组合眼镜金属镜脚加工的相关工序暂未建设,无相应废水产生,其他废水处理工艺与环评一致。
塑料镜框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油漆废气喷淋废水、水性漆废气喷淋废水、塑料镜框/镜圈超声波清洗废水、成品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生化+二沉”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t/h。
(二)废气
经现场核实,割片工序取消,故不再产生割片粉尘,金属眼镜和组合眼镜的生产工序暂未建设,相应的金属镜框、镜脚抛光粉尘、焊接烟尘不产生,本次验收不对其进行描述分析。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为注塑废气、拉砂粉尘、油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打样废气、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破碎粉尘、移印废气、投料粉尘。企业委托临海市恒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安装了下述废气处理设施并对其进行调试。
(1)注塑废气
本项目建设6台注塑机,并在注塑机挤出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
(2)拉砂粉尘
企业在拉砂工位后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
(3)油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打样废气
本项目设置密闭的喷漆间、调漆间、烘房和危废仓库,油性漆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打样废气通过喷台自带的水帘除漆雾后再与油性漆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汇总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
(4)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
本项目设置密闭的喷漆间、调漆间、烘房,水性漆喷漆废气通过喷台自带的水帘除漆雾后再与水性漆调漆、烘干废气汇总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
(5)破碎粉尘
企业设置密闭的破碎间,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
(6)投料粉尘
企业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7)移印废气
企业移印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三)噪声
企业对噪声防治做出以下措施:1、企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2、企业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厂界,生产期间关闭门窗;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4、主要噪声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安装减震措施;5、进行噪声防治的教育,强化员工对文明生产、低噪生产的意识。
(四)固废
根据现场核实,由于金属眼镜和组合眼镜金属镜脚加工的相关工序暂未建设,重金属废液、金属沉渣、废砂布轮、废过滤吸附介质暂不产生,本项目固废产生种类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研磨沉渣、磨石、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集尘灰、废布袋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在生产厂房楼顶西侧建有一间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最大贮存能力为40t,用于存放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已按相关要求进行设置。该危废仓库门口已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内部已做好防风、防雨、防腐、防渗措施,并设有收集托盘,仓库整体为防渗材质。
本项目在生产厂房楼顶西侧设置一个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约25平方米,最大贮存能力为25t,用于存放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研磨沉渣、磨石、集尘灰、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堆场已做好防风、防雨措施,并贴有相关标识。
危废仓库为密闭式单独隔间,仓库地面及墙裙采用防渗材料,具有防风防雨防渗漏功能,仓库门口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xintaijiance.com/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CA8rlf7rhfUHAhDqh0jOQ 提取码: 0110)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5月30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反馈。
四、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