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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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新安西街以北、灵山街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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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新安西街以北、灵山街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山马村和管淋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块呈四边形,其中东至灵山街,南至新安西街,总用地面积28500平方米。拐点坐标如下:

编号

X

Y

J1

632214.2803

3164236.463

J2

632183.6701

3164220.721

J3

631908.5575

3164374.405

J4

631900.4747

3164394.218

J5

631906.6862

3164430.057

J6

632140.613

3164360.318

J7

632142.3289

3164357.15

J8

632202.3043

3164356.476

地块内1区块:80年代至2011年底为旧设备市场,2012年至2015年前为闲置空地,2015年后至今为驾校;2区块:80年代至2018年底为村民自建房,2019年为村里自留地,主要用于临时丧葬活动,202212月拆除,仅留3间临时办公房,临时办公房北侧现留存一小片蔬菜地;3区块:80年代至20147月前为村民自建房,20147月至2015年底拆除自建房后闲置,2016年至2019年作为北控水务临时办公地点,2019年后至今主要用于存放砖块;4区块:80年代至2003年底为村民自建房,2004年至202212月为拉丝厂,现已闲置;5区块:80年代至2014年前为村民自建房,2014年拆除自建房后至今均为闲置;6区块:80年代至2019年前为空地,2019年后作为物资回收堆放处;7区块:80年代2017年前为菜场,2017年至20231月为摩托车配件加工厂,现已闲置;8区块:80年代2017年前为菜场,2017年至20231月为废纸回收厂,现已闲置;9区块:80年代至2019年前为空地,2019年后作为物资回收堆放处;10区块:80年代至2016年前为村民自建房,2016年开始拆除自建房至2019年前均为闲置空地,2019年后作为附近建筑土石堆放处,现已用于蔬菜种植。

目前地块外东侧为灵山街,隔路为在建小区;南侧为新安西街,隔路为璞悦府;西侧为规划道路,隔路为中央山路桥公园以及路桥文化活动中心;北侧为南官河,隔河自西向东分别为路桥电力大楼,自建住宅区,汇鑫商务广场。

2、项目概况: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3114~2023115,调查发现如下:该地块主要为居民住宅,曾经涉及拉丝厂、摩托车配件厂、废纸回收厂、废旧物资回收等加工活动,目前现状为大部分闲置,部分区域为居民菜地、外运建筑土堆(地块上外运土堆为周边小区地基挖建过程倾倒,外运土堆中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掺杂,外运土堆上种植有附近村民菜地),规划用作二类居住用地(R2

3调查布点与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 2023221日~202332日,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为主,系统随机布点法为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9个(包含1个对照点),其中6个点位为柱状样(采样深度为6米),其余4个点位为表层样(采样深度为0.5米),共采集土壤样品31个(包含4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p'滴滴伊、 p,p'滴滴滴、o,p'滴滴涕、p,p'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 γ六六六、δ六六六、六六六、滴滴涕、pH值、石油烃、锌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必测的45项基本项目;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包含1个对照点),井深为6米,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包含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常规化学因子pH、(Na+K+Ca2+Mg2+、硫酸盐(SO4-)、氯化物(Cl-)、硝酸盐(N)、亚硝酸盐(N)、氨氮(N)、总磷(P)、氟化物(F-)、碘化物、总硬度(CaCO3)、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以苯酚计)、铝、铁、锰、铜、锌、硒、砷、汞、镉、铬(六价)、镍、铅、氰化物、硫化物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石油烃VOCs SVOCs;共布设地表水监测点位2个,采集地表水样品3个(包含1个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常规因子(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 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p'滴滴伊、 p,p'滴滴滴、o,p'滴滴涕、p,p'滴滴涕、甲体六六六、乙体六六六、 丙体六六、丁体六六六

4、调查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本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可直接用于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示网址: http://www.xintaijiance.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tlWo3ojAuZ9jivwyK2A1g

提取码:g8b3

公示时间:202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