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新安西街以北、灵山街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山马村和管淋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块呈四边形,其中东至灵山街,南至新安西街,总用地面积28500平方米。拐点坐标如下:
编号 | X | Y |
J1 | 632214.2803 | 3164236.463 |
J2 | 632183.6701 | 3164220.721 |
J3 | 631908.5575 | 3164374.405 |
J4 | 631900.4747 | 3164394.218 |
J5 | 631906.6862 | 3164430.057 |
J6 | 632140.613 | 3164360.318 |
J7 | 632142.3289 | 3164357.15 |
J8 | 632202.3043 | 3164356.476 |
地块内1区块:80年代至2011年底为旧设备市场,2012年至2015年前为闲置空地,2015年后至今为驾校;2区块:80年代至2018年底为村民自建房,2019年为村里自留地,主要用于临时丧葬活动,2022年12月拆除,仅留3间临时办公房,临时办公房北侧现留存一小片蔬菜地;3区块:80年代至2014年7月前为村民自建房,2014年7月至2015年底拆除自建房后闲置,2016年至2019年作为北控水务临时办公地点,2019年后至今主要用于存放砖块;4区块:80年代至2003年底为村民自建房,2004年至2022年12月为拉丝厂,现已闲置;5区块:80年代至2014年前为村民自建房,2014年拆除自建房后至今均为闲置;6区块:80年代至2019年前为空地,2019年后作为物资回收堆放处;7区块:80年代2017年前为菜场,2017年至2023年1月为摩托车配件加工厂,现已闲置;8区块:80年代2017年前为菜场,2017年至2023年1月为废纸回收厂,现已闲置;9区块:80年代至2019年前为空地,2019年后作为物资回收堆放处;10区块:80年代至2016年前为村民自建房,2016年开始拆除自建房至2019年前均为闲置空地,2019年后作为附近建筑土石堆放处,现已用于蔬菜种植。
目前地块外东侧为灵山街,隔路为在建小区;南侧为新安西街,隔路为璞悦府;西侧为规划道路,隔路为中央山路桥公园以及路桥文化活动中心;北侧为南官河,隔河自西向东分别为路桥电力大楼,自建住宅区,汇鑫商务广场。
2、项目概况: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15日,调查发现如下:该地块主要为居民住宅,曾经涉及拉丝厂、摩托车配件厂、废纸回收厂、废旧物资回收等加工活动,目前现状为大部分闲置,部分区域为居民菜地、外运建筑土堆(地块上外运土堆为周边小区地基挖建过程倾倒,外运土堆中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掺杂,外运土堆上种植有附近村民菜地),规划用作二类居住用地(R2)。
3、调查布点与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 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2日,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为主,系统随机布点法为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9个(包含1个对照点),其中6个点位为柱状样(采样深度为6米),其余4个点位为表层样(采样深度为0.5米),共采集土壤样品31个(包含4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p'-滴滴伊、 p,p'-滴滴滴、o,p'-滴滴涕、p,p'-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 γ-六六六、δ-六六六、六六六、滴滴涕、pH值、石油烃、锌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必测的45项基本项目;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包含1个对照点),井深为6米,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包含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常规化学因子pH、(Na+、K+、Ca2+、Mg2+、硫酸盐(以SO4-计)、氯化物(以Cl-计)、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氟化物(以F-计)、碘化物、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以苯酚计)、铝、铁、锰、铜、锌、硒、砷、汞、镉、铬(六价)、镍、铅、氰化物、硫化物、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石油烃、VOCs 和 SVOCs;共布设地表水监测点位2个,采集地表水样品3个(包含1个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常规因子(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 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p'-滴滴伊、 p,p'-滴滴滴、o,p'-滴滴涕、p,p'-滴滴涕、甲体六六六、乙体六六六、 丙体六六六、丁体六六六。
4、调查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本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可直接用于“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公示网址: http://www.xintaijiance.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tlWo3ojAuZ9jivwyK2A1g
提取码:g8b3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