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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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高纯二氧化碳、氧、氮、干冰、气体灭火剂及气体充装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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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高纯二氧化碳、氧、氮、干冰、气体灭火剂及气体充装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厂区改造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企业于20229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现设2个生产厂区,其中一个生产厂区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海华路6号,厂区总面积为39328.17m2,以下简称医化园区厂区,另一生产厂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松一村3-2号,总建筑面积5194.8m2,以下简称松山厂区。目前企业生产厂区内主要进行氧、氮、氩、氢、二氧化碳等气体的空分和充装,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医疗、化工、电子、冶金、造船、食品、节日灯、工艺品等行业。企业已审批及备案项目环保批复、备案及验收情况,见下表。

1           企业已审批及备项目环保批复、备收情况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验收或建设情况

厂区

年产80000吨高纯氧、氮、氩、氢、二氧化碳低温液 体、气体项目

临环管[2009]59

已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临环验[2011]41

医化园区厂区

年产8000吨甲醇裂解制氢、车用尿素液、医用氧和混合气充装及配套储存(库房)项目

台环建[2018]32

已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台环竣验[2019]12

医化园区厂区

年产10万吨高纯氢、氮、氧、氩、二氧化碳、氦气和气体灭火剂充装及液化天然气储配站技改项目

临环审[2018]66

已通过自行验收 备案,备案编号:20201016

医化园区厂区

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高纯二氧化碳、氧、氮、干冰、气体灭火剂及气体充装技改项目

台环建临[2021]8

本次验收项目

医化园区厂区

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厂区改造工程项目

台环建(临)

[2022]196

已通过自行验收备案

松山厂区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厂区内新建液化装置、制氢工艺废气提纯二氧化碳装置、干冰及气体充装系统,购置制气装置所需的循环机、膨胀机、压缩机等国产设备,并对企业北厂区灌充车间和南厂区生产厂房一的部分区域进行升级改造,形成新增年产17万吨高纯二氧化碳、氧、氮、干冰、气体灭火剂及气体充装的生产能力,同时按环评及批复要求淘汰年产792吨七氟丙烷、年产1500吨车用尿素液产品。本项目新增员工60人,全年工作日350天,三班制(年工作时长7700h),钢瓶检验站年工作时间为3500h,厂区内设员工食堂,不设员工宿舍。

建设单位: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海华路6

评编制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218月,企业于委托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高纯二氧化碳、氧、氮、干冰、气体灭火剂及气体充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816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对该项目作出批复(台环建(临)[2021]80)同意该项目实施建设。

本项目于202191日开工,202212月完成主体工程及其相关环保设施的建设,并于20221228日开始主体项目调试工作。

企业原排污许可证于2020727日完成申领工作,现企业存在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企业需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于202212月开始进行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工作,已于20221228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已包含本次验收内容),证书编号为913310826831280375001Q

(一)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冷却外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企业生产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接入初期雨水池暂存,然后与厂区内的冷却外排水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台州凯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台州湾。水压密闭性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排口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氮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导热油炉甲醇燃料废气、二氧化碳提纯工艺尾气、抛丸粉尘、设备及管道检修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1)储罐呼吸废气

本项目甲醇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

2)导热油炉甲醇燃料废气

本项目导热油炉甲醇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二氧化碳提纯工艺尾气

本项目二氧化碳提纯工序产生的尾气经收集后作为企业天然气制氢项目裂解炉供热原料,燃烧后的尾气经现有天然气制氢项目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4)抛丸粉尘

本项目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5)设备及管道检修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设备检修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0m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高空排放;另外,压缩机设备等其他检修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检修废气排放口排放。

6)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屋顶排放。

(三)噪声

企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厂界,生产期间关闭门窗;设置隔声罩,底部加减振垫,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主要噪声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安装减震措施;厂区内加强了绿化工作。

(四)固废

本项目在北厂区东面的空压-液化车间内北面建有一间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为30m2,用于存放废催化剂,废润滑油,集尘灰等。危险废物暂存场已按相关要求进行设置。该危废仓库门口已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内部已做好防风、防雨、防腐、防渗措施,并设有导流沟及渗滤井,围裙1m以下均已涂环氧地坪漆。

本项目在干冰车间东侧设有1个一般固废堆场,占地面积约为3m2,用于存放废吸附剂、分子筛,废钢瓶等。堆场已做好防风、防雨措施,并贴有相关标识。

本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分子筛收集后出售给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废钢瓶收集后出委托临海市利辰贸易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废催化剂更换周期约为10/次,现暂未产生,废润滑油以及集尘灰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于20232月委托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227日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完成备案,备案号为331082-2023-007L,具体应急物资见报告4.2.1章节。

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企业已在废水总排口、雨水排放口以及各废气排放口设置相应的废水、废气排放标示;企业已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监测平台以及监测孔;本项目无在线监测要求。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xintaijiance.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l_lBW8f_iCtio0-_ZX5AQ

提取码:a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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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3720日至2023820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3820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地址: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大道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