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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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银、2.5吨钯、1.5 吨铂、0.8吨铑、0.2吨黄金、42095.8千克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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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银、2.5吨钯、1.5 吨铂、0.8吨铑、0.2吨黄金、42095.8千克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银、2.5吨钯、1.5 吨铂、0.8吨铑、0.2吨黄金、42095.8千克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银、2.5吨钯、1.5 吨铂、0.8吨铑、0.2吨黄金、42095.8千克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内容: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银、2.5吨钯、1.5 吨铂、0.8吨铑、0.2吨黄金、42095.8千克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生态修复工程已建成,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

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位于仙居县南峰街道柴岭下,项目全年工作时间300天,采用三班制。企业购置反应釜、中频炉、马弗炉、箱式焙烧炉等生产设备,完成年产150吨银、2.5吨钯、1.5 吨铂、0.8吨铑、0.2吨黄金、42095.8千克贵金属催化剂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仙居县南峰街道柴岭下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于2021年委托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银、2.5吨钯、1.5吨铂、0.8吨铑、0.2吨黄金、42095.8千克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同年6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批文号台环建(仙)[2021]32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本项目于202286日取得排污许可,许可编号为913310247047216072001V

企业于202271日获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3310000331),有效期限:壹年,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经营范围:感光材料废物、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的利用,经营能力:4289/年。

20221企业编制《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送至环保局备案,备案号为331024-2022-013-M

项目于20217月开工、建设,20229月完成年产150吨银、2.5吨钯、1.5 吨铂、0.8吨铑、0.2吨黄金、42095.8千克贵金属催化剂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工艺废水、清洗废水、水冲(环)泵废水、冷却废水、废气吸收塔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总高盐和高氨氮废水经三效蒸发器(脱盐脱氮)预处理、重金属废水经车间废水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和其他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一起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和生产废水一起纳管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回收银车间废气、综合车间废气、贵金属催化剂车间废气、钯碳车间废气、焙烧车间废气和锅炉废气。

本项目共2根废气排气筒,分别为工艺废气总排放口和焙烧、锅炉废气总排放口。其中回收银车间废气经三级射流喷射塔+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工艺废气总排放口排放、综合车间废气分别经三级射流喷射塔+一级碱喷淋三级酸喷淋处理达标后经工艺废气总排放口排放、贵金属催化剂车间废气经二级射流喷射塔+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工艺废气总排放口排放、钯碳车间废气经二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处理达标后经工艺废气总排放口排放;焙烧车间废气经文丘里+布袋除尘+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焙烧、锅炉废气总排放口排放、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沉降室+布袋除尘+碱式吸收处理达标后经焙烧、锅炉废气总排放口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生产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全厂,高噪声设备的车间布置在远离厂内生活办公区的地方,同时在其内壁和顶部敷设吸声材料,墙体采用双层隔声结构,窗采用双层铝固定窗,门采用双道隔声门,减少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内部装修时采用吸音、隔音好的材料,采用双层门窗选购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循环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污水处理设施在封闭式车间内,车间采用效果较好的隔音建筑材料

在噪声较大的岗位设置隔声值班室,以保护操作工身体健康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厂区内厂界四周均设置绿化,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日常加强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 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本项目产生的残渣、废渣、废液、废盐、废包装材料、污泥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他人清运,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产生的废催化剂载体和废胶片暂存危废仓库,待鉴定后再妥善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zl2KUNjycWIXUgEwbJwmw 提取码:0110

四、公示网址:台州市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xintaijiance.com/

五、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30707日至20230807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30807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工业路2  

电话:0576-89372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