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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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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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1、企业概况:

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畅气体”)医化园区厂区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海华路6号,厂区总面积为39328.17m2,分为南北厂区,其中北厂区一直为海畅气体所有,南厂区2006年至2014年为东海翔所有,2014年后由海畅气体购入,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目前企业生产厂区内主要进行氧、氮、氩、氢、二氧化碳等气体的空分和充装,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医疗、化工、电子、冶金、造船、食品、节日灯、工艺品等行业

本次自行监测内容为海畅气体,根据《2022年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海畅气体未列入台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根据《2023年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海畅气体列入台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为2023年新增重点监管单位

被检测单位: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浙江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监测及布点情况:

1)土壤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本项目共设置9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5个深层土壤监测点),其中S1-1、深层S1-2土壤点位于埋地隔油池周边表层S2-1、深层S2-2土壤点位于埋地柴油储罐周边、表层S3土壤点位于储罐区表层S4土壤点位于南厂区生产厂房1外南侧深层S5壤点位于事故应急池周边深层S6土壤点位于甲醇储罐周边深层S7土壤点位于初期雨水收集池周边,表层S8土壤点位于二氧化碳提纯装置西侧,表层S9土壤点位于氢气压缩车间和氢气高压长管车充装区东侧,共采集13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对照样)

采样深度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规定,土壤采样深层土壤监测点采样深度具体见表1;表层土壤监测点采样深度 应为00.5 m

1  土壤采样深层土壤监测点采样深度

采样点位

采样深度(m

采样深度(m

S1-2隔油池

1.5

2.0

S2-2柴油储罐

2.0

2.5

S5事故应急池

2.8

3.0

S6甲醇储罐

2.8

3.0

S7初期雨水收集池

2.3

2.5

土壤检测项目:

pH、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和镍)、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2)地下水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规定,地下水自行监测原则上只调查潜水。根据表5.2-2,企业共划分6个重点单元,故分别在各自重点单元内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测点,考虑地块内地下水流向为自南向北,故在企业厂区外南侧设置一个地下水对照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本项目共设置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包括对照点)海畅厂区侧围墙外附近W1氢气压缩车间和氢气高压长管车充装区西侧W2、甲醇裂解制氢东北侧W3南厂区生产厂房1外南侧表层W4储罐区表层W5氢气压缩充装车间北侧W6、埋地隔油池周边W7,另外需采集1个现场平行样共采集8个地下水样品。

采样深度本区域地下水埋深较浅(<3 m),地下水采样深度在地下水水位线0.5m以下进行采集。

地下水检测项目:

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Metals12(铁、锰、铜、锌、铝、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钠)、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甲醇、石油烃(C10-C40

3、监测结论:

根据监测数据,企业土壤检出污染物为pH、镍、铜、镉、铅、汞、砷、石油烃其中pH、镍、铜、镉、铅、汞、砷、石油烃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企业地下水检出污染物为色度、浊度、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锰、铁、锌、铝、钠、硒、石油烃(C10-C40)、砷,其中色度、浊度、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铁、钠、石油烃(C10-C40)、砷检出率均为100%,挥发酚检出率为12.5%,硫化物检出率为50%,亚硝酸盐、锰检出率均为87.5%,铝检出率为75%,硒检出率为25%,除色度、浊度、氯化物、氨氮、锰、铝外,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石油烃指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筛选值;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示网址http://www.xintaijiance.com/list-bggs.html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XQxET3jnoVLlf62BBgztA

提取码:7sas

公示时间:202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