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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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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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先行)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内容:本项目线现已建成年产500NN-己二烯-13-二氨基丙烷盐酸盐(N0142)、302-(5-溴吡啶-2-)-22-二氟-1-吗啡啉乙酮(B0021)、63吨度鲁特韦甲醚(F0442-B生产线投资6000万元

建设单位: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于201912月,委托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24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进行批复(台环建[2020]3号),同意本项目实施

企业于2020127月获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310826628512771001P。于2022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增加6010车间的N0142B0021F0442-B产品(本次验收项目产品)和6102车间的磷酸西格列汀、QBD和厄贝沙坦产品(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厄贝沙坦、500吨缬沙坦等五个产品精烘包项目的产品,与本次验收项目产品一起申报)相关内容,于20221230日取得本次验收项目的排污许可

项目于20203月开工,202212月取得排污许可,于202212月开始6010车间N0142B0021F0442-B产品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试运行。形成年产500N014230B002163F0442-B的生产能力。先行项目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C0271F0221-FF0381等其他未建产品,待后续建设后再进行验收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依托现有与处理设施和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其中6010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中高盐废水脱盐预处理后和其他生产废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检修废水、废气吸收塔废水和冷却废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中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经多级冷凝后经大孔树脂预处理后进入RTO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含甲苯有机废气经多级冷凝后进入RTO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其他车间工艺废气经多级冷凝后经车间外碱喷淋+水喷淋处理达标后进入RTO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焚烧炉废气经SNCR脱销+烟气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催化+碱洗脱酸+湿电除尘”净化后经5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暂存及配伍废气经RTO前的喷淋系统预处理后接入厂区 RTO 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电机、冷冻机、离心机、各类风机以及生产过程中一些机械转动设备企业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循环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对污水泵房采用封闭式车间,并采用效果较好的隔音建筑材料;在噪声较大的岗位设置隔声值班室,以保护操作工身体健康;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在空压机、冷冻机等公用工程周围建筑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环境的影响;加强厂内内绿化,在厂界四周设置10~20m的绿化带,在围墙上种植爬山虎之类的藤本植物;企业日常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本项目危废利用位于厂区西北面6302车间已建3间危废仓库进行暂存,面积分别为205.5m2244.5m2244.5m2,堆场内的危险固废分质收集、分类存放。危废暂存库地面和墙裙已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设有渗滤液导流沟和收集池,配备引风管将废气接入厂区已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危险固废暂存间门口张贴了危险固废警示标志、危废周知卡和危废管理制度,各类危废包装物外面粘贴有危废标签。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9Q9djXk4KSiK9woIt3pA 提取码:0110

四、公示网址:台州市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xintaijiance.com/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31126日至20231226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31226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境局临海分局   地址:临海大道399号  

 

电话: 0576-85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