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8日,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农场路78号,厂区占地面积33704.99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79105.49平方米,企业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购置抛丸机、喷塑流水线、电泳流水线等设备,对外购的车架进行抛丸、喷塑、电泳工艺,实施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主要为年加工处理40万套电动摩托车的车架。
建设单位: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农场路78号
环评编制单位:台州市仁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23年12月,企业实施技改项目,新增车架的抛丸、喷塑及电泳工艺,其他原有的不变,技改项目实施后,仍为年产40万辆电动摩托车的生产能力。该技改项目企业委托台州市仁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于2023年12月22日予以批复,环评批复文号为台环建(新)〔2023〕34号,同意该项目实施。企业已根据现有情况于2024年7月12日重新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1002698294492K001U。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2024年7月完成主体工程及其相关环保设施的建设并同时开始主体项目和环保设施的调试工作。。
目前企业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外排废水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电泳废水、喷淋废水、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由于电泳工艺要求,本项目的电泳废水使用纯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用于废气喷淋用水。企业委托浙江天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改造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7t/d,生产废水经调节+多级反应沉淀+氧化+厌氧+缺氧+好氧+二沉处理达标后纳管。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抛丸粉尘、电泳废气、电泳固化废气、喷塑粉尘以及喷塑固化废气。
(1)抛丸粉尘
本项目设置2台抛丸机,抛丸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电泳废气、电泳固化废气
企业委托浙江天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并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电泳线密闭,电泳废气通过集气管收集,烘干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各废气收集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喷塑粉尘
本项目喷塑房整体密闭,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4)喷塑固化废气
本项目喷塑固化烘道密闭,喷塑固化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企业对噪声防治做出以下措施:1、采购高效低噪设备;2、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合理布局车间;3、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4、严格按照生产班次生产,做好噪声职业卫生防护;5、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
(四)固废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废钢丸、抛丸集尘灰、废滤筒、废塑粉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电泳漆废包装桶、电泳漆渣、槽渣、污泥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依托现有固废仓库,危废仓库位于3#厂房外西北侧,占地面积约99平方米,最大贮存能力约为100t,用来存放电泳漆废包装桶、电泳漆渣、槽渣、污泥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堆场位于3#厂房外东北侧,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最大贮存能力约为40t,用来存放废钢丸、抛丸集尘灰、废滤筒、废塑粉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
危废仓库为密闭式单独隔间,仓库地面及墙裙采用防渗材料,具有防风防雨防渗漏功能,仓库门口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仓库内设有托盘。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xintaijiance.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pn95KIZ7WxDpQViS6DTvg 提取码:unbl)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9月6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9月6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反馈。
四、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地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台州湾循环经济集聚区管委会5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