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岭市振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油漆工具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温岭市振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油漆工具技改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温岭市振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租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蔡施桥村汇头139号(新二号厂房第四层)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2000m2,购置注塑机、破碎机、拌料机、植绒流水线、烘道、冲床、滚胶机、裁切机等设备,采用注塑、胶粘、植绒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只油漆工具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现有员工13人,注塑工艺生产实行24小时三班制,其余工艺生产实行昼间8h/d单班制,年工作日为300天。厂区不设食堂、宿舍。
建设单位:温岭市振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蔡施桥村汇头139号(新二号厂房第四层)
评编制单位:浙江旭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于2025年3月委托浙江旭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岭市振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油漆工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审批,同年4月7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对本项目进行批复,批复文号为台环建(温)[2025]31号,同意本项目实施。
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涉及注塑机、植绒流水线等成套设备及活性炭吸附设备等安装,于2025年4月10日完成安装并开始调试。企业于2025年4月10日根据现有情况进行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为9133108125549265XA001Y。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温岭市新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间接冷却水电除垢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拌料粉尘、破碎粉尘、注塑废气、滚胶废气、植绒废气、烘干废气、清毛粉尘、人工涂胶废气、晾干废气。
(1)拌料粉尘、破碎粉尘
企业使用密闭破碎机和搅拌机,破碎、拌料设置在单独隔间,粉尘无组织排放,与环评要求相符。
(2)人工涂胶废气、晾干废气
人工涂胶废气、人工涂胶晾干废气企业按环评要求已加强车间通风。
(3)注塑废气
企业注塑废气委托台州之仟环保科技公司设计废气处理方案并调试,注塑废气通过模头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4)滚胶废气、植绒废气、烘干废气、清毛粉尘
环评中植绒废气、清毛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滚胶、烘干废气汇合,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企业委托台州之仟环保科技公司设计废气处理方案并调试,对滚胶废气、植绒废气、烘干废气、清毛粉尘在滚胶机上方、植绒箱出口上方、烘道进出口等上方均设集气罩,清毛机密闭微负压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企业对噪声防治做出以下措施:①选用低噪设备;②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一侧;③加强车间内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④对风机等高噪声的设备,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生产时关闭窗户。
(四)固废
根据现场核实,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普通废包装材料、废海绵条、毛布、废片材边角料、废水垢、废布袋、布袋集尘灰、其他有害废包装材料、油类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在生产车间西北侧设有一个一般固废堆场,占地面积共约5m2,用来存放普通废包装材料、废海绵条、毛布、废片材边角料、废水垢、废布袋、布袋集尘灰等一般固废;在生产车间东北侧建有一间危险废物仓库,占地面积共约6m2,用来存放其他有害废包装材料、油类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
危废仓库为密闭式单独隔间,仓库地面及墙裙采用防渗材料,具有防风防雨防渗漏功能,仓库门口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五)其他环保设施:
1、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较为简单,环评及批复未提及相关在线监测建设要求,本项目未配置相应的在线监控装置。
2、其他设施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较为先进,不存在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的情况。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xintaijiance.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VuPJ1HKQj4xHFJmoIAVRg 提取码: 1111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6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6月16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地址:温岭市东门北路2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