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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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展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高端精工级电动葫芦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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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展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高端精工级电动葫芦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台州市展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高端精工级电动葫芦技改项目(先行)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市展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高端精工级电动葫芦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内容:台州市展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高端精工级电动葫芦技改项目(先行)项目已建成,企业对已审批的年产1.5万台高端精工级电动葫芦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一条喷漆流水线、一条超声波清洗线和一台抛丸机,取消原有的喷塑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台高端精工级电动葫芦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台州市展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甲南大道3099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台州市仁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委托台州市仁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6月完成编制《台州市展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高端精工级电动葫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降级登记表》,并报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分局审批,同年91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分局对本项目进行进行备案,备案文号:台环建备(新)--2024024,同意本项目实施。本项目20249月开工,企业于2025220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331001307448977F001X;于20253完成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措施的建设并开始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措施的调试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含喷漆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生产废水采用“隔油调节池+间歇反应沉淀池+生化池+二沉池”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一同纳管排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布置尽量远离车间墙体;日常生产关闭门窗;设备运行过程中避免设备空开、空转现象,重视日常维护、保养。

本项目产生的废钢丸出售后综合利用,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产生的漆渣、污泥、隔油废油、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查,并编制报告(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gMk9FCr-cQ-TQjrn2c8rQ  提取码:ug7c

四、公示详情网址:台州市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xintaijiance.com/

五、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六、公示时间:2025623日至2025718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5718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分局反馈。

七、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分局  0576-88909055      

地址: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