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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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原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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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原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原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项目(先行基本情况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即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企业于2022128日变更名称为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在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征地约1200亩,引进数控锻压自动化生产线、数控强力旋压机、检测设备等国际先进设备,购置数控锻坯加热炉、旋坯加热炉、固溶炉、时效炉、预机加工车床、立式车床、卧式车床、亮面车、加工中心、去毛刺机、涂装线、抛光机、机器人成套、输送链及辊道、熔炼炉、保温炉、在线除气箱、冷却循环水系统、变频电系统、空压机、污水治理装置等国产先进设备,形成年产150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生产能力,公司现厂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号。

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企业购置涂装线、抛光机、熔炼炉、保温炉、在线除气箱、冷却循环水系统、变频电系统、空压机、污水治理装置等设备,项目建成后产能和相关设备已于排污许可证进行备案,形成年产54300吨大板铝锭、年加工750万只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其中年涂装400万只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的生产能力,企业根据现有情况进行先行验收

本项目共有劳动者580人,24h/d班制生产,年工作日为300

建设单位: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4月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原台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521日予以批复,环评批复文号为台环建[2014]11号。该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先行实施锻压、旋压和热处理工序,二期实施表面处理和边角料熔铸,企业于2018830日对一期项目进行了废气和废水的先行自主验收,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台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1130日对一期项目进行了噪声和固废的先行验收,验收文号为台环竣验[2018]17号。

201712月,企业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亿只新型高强高韧铝合金轮毂坯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原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于20171229日予以批复(台路环建[2017]87号),目前,该项目筹备实施中,暂未建设;20213月企业委托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套铝合金隔热罩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以编号台路环备2021-007进行了备案,2022123日企业自行组织并通过了“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

企业于2024122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并在后续阶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现已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1000586257259R002U

本项目为建项目,企业于20241月开始年产150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项目(二期工程)的工程建设,于2025410日完成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同时开始项目相关工程、设备及环保设施的调试

(一)废水

本项目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制度,本次验收不产生树脂交换废水,项目喷漆处理废水经絮凝沉淀回用于生产。前处理产生的废水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后排入总排口,处理能力120t/d,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出水与其他废水混合调质后通过厂区总排放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台州市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统一排放。

(二)废气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涂装、熔铸过程)、机械抛光粉尘、表面处理酸雾、喷塑粉尘、涂装及固化废气、铝熔铸废气;食堂依托现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屋顶高空排放。

本项目涂装加热炉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机械抛光粉尘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酸雾经集气罩收集经碱液喷淋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喷台收集通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及固化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RCO催化燃烧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熔炼炉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冷却+石灰+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企业对噪声防治做出以下措施:①企业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厂界,生产期间关闭门窗;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③主要噪声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安装减震措施;④厂区四周种植灌木形成绿化带;⑤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四)固废

根据《国家危废名录(2025版)》,部分危险废物的代码调整,其中炉渣、污泥、熔化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作为危废管理,塑粉回收利用,不作为固废管理,废碱液、阳极氧化产生的化抛、氧化、着色、封孔废液及残渣、含重金属污泥、阳极氧化液回收废树脂较环评暂不产生,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原料包装物、抛光集尘灰、铝边角料、漆渣、废酸、槽渣、污泥、炉渣、除尘灰、废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化学物料包装物、废包装桶、纤维棉、生活垃圾等,较环评增加槽渣、除尘灰、废包装桶(油类的原料桶,作为废油收储使用)。厂区北侧设有危废仓库,总占地面积200平方米,最大贮存能力200t,用于贮存危险废物,涂装车间北侧设有1个一般固废堆场,占地面积10平方米,用来贮存一般原料包装物、抛光集尘灰等一般固废。

危废仓库门口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内部已做好防风、防雨、防腐、防渗措施并设有导流沟及渗滤井。一般固废仓库内部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流失、防渗措施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xintaijiance.com/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UjD0_NJYqIAS1O_G0Y4hg 提取码: cyj7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6210日至2026313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6313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反馈。

、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月河北街1(洋张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