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环保验收

关于浙江昕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0

关于浙江昕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先行)

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浙江昕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先行)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昕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先行)

建设内容:浙江昕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园区中路88号恒金产业园13幢,厂房占地面积为8341.74m2。企业租赁台州市路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园区中路88号恒金产业园13幢的厂房,并购置双螺杆挤出机、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通过拆包、投料、搅拌、挤出、水冷、鼓风干燥、切粒、筛分、注塑、修边、检验等工艺,形成年产90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由于企业部分设备暂未建设,已建成的生产设备最大能达到的产能为年产58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企业按照现有产能进行先行验收,后续项目待人员及设备配备完善后再行验收。

本项目现有员工2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采用8小时单班制,年工作日为300天。

建设单位:浙江昕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园区中路88号恒金产业园13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委托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53月完成编制《浙江昕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8日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进行批复,批复文号:台环建()〔202520,同意本项目实施。

项目20254月开工建设企业于202549日申请排污许可登记,排污登记编号91331004MA2KAK9EXW001X;于20261完成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措施的建设并开始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措施的调试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后纳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路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间接冷却水经设备自带电除垢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直接冷却循环旁流水经“砂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循环使用(处理装置的反冲洗水经沉淀后回至砂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端),间接冷却水和直接冷却水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拆包、投料废气,挤出、注塑废气,切粒、筛分废气破碎粉尘。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原料拆包、投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高度30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挤出、注塑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高度30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切粒、筛分废气产生较少,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破碎工序在单独车间内进行,且破碎机加盖,使破碎过程相对密闭,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本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原材料或产品在搬运过程中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突发噪声;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对高噪声设备增加减震垫;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产生的集尘灰、废布袋、一般包装材料、水垢杂质出售后综合利用,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铁质包装桶和沉渣收集后由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收储,产生的废活性炭由台州浙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查,并编制报告(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j6pkWpfzlYEIFXoC4SWw 提取码: ndes

四、公示详情网址:台州市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xintaijiance.com/

五、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六、公示时间:202647日至202657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657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反馈。

七、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0576-8240920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月河北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