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景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粒子技改项目
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公示
一、台州景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粒子技改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基本情况
台州景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成立,是一家从事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的企业,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下各镇经济开发区新元路1号橡塑小微园5幢104-2,租用浙江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租赁面积1000m2。
公司厂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21º51′38″,北纬28º52′44″,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项目项目东面、南面均为橡塑小微园内其他工业厂房,西面隔空地为台金高速、北面隔道路为浙江中兴公司。
为适应市场需求,企业于2025年7月委托浙江绿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州景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粒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于2025年8月8日批准了该项目(台环建(仙)[2025]24号)。
企业购置撕碎机、造粒机等设备,建设年产6000吨塑料粒子技改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56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企业目前建成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吨塑料粒子,正在排污许可证申领中,建成部分未进行正式投产验收。
对照环评,本项目建成部分存在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建设项目规模、原辅料消耗均在原环评审批范围内,生产工艺较环评部分减少“破碎”,已建的生产工艺均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生产设备中暂未建设5台破碎机,已建的生产设备均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排放污染物较环评及批复减少了“颗粒物”。
对比原环评审批存在部分调整,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①先行建设的生产规模在环评审批量范围内。
②先行建设的生产设备数量较环评减少,目前5台破碎机暂未建设,其它设备参数仍与原环评审批一致,原辅料的种类与环评一致,消耗量均未超过原环评审批量。与原环评审批相比,项目整体产生的废水污染物的种类和总量不增加;废气污染物中减少了“颗粒物”,相应产生的总量也减少了;固废中减少了“集尘灰、废布袋”,相应产生的总量也减少了。
③本项目生产原料为外购的PE废料,原料经撕碎工序后实际可用于直接造粒,不进行破碎,本次已建的塑料粒子的实际生产工艺较环评减少“破碎”,已建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污染物排放量和种类较环评减少。
④平面布局调整:生产区域、排气筒和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的位置、面积发生调整。调整后企业仍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且未新增敏感点。
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企业平面布局调整后,仍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且未新增敏感点,与环评一致。项目生产设备部分暂未建设,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排气筒高度与环评一致。
综上,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变动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前后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分析结论与环评一致。
本项目性质、建设规模、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一致;先行建设的生产设备数量较环评减少,目前5台破碎机暂未建设,其他设备参数仍与原环评审批一致,原辅料的种类与环评一致,消耗量均未超过原环评审批量;塑料粒子的实际生产工艺较环评减少“破碎”,已建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污染物排放量和种类较环评减少;生产区域、排气筒和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的位置、面积发生调整。调整后企业仍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且未新增敏感点。与原环评审批相比,项目整体产生的废水、废气污染物及固废的种类和总量不增加。
综上,项目先行建设后,调整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公示网址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xintaijiance.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TsvppguHv30dkY9vw3A8A 提取码: 9rav)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1日。如对该项目变动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5月21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反馈。
四、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地址: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号9楼西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