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00万米橡胶汽车密封件扩产项目(永安厂区)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本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万元,占总投资的1.30%(不包含依托部分的环保投资)。本项目现已形成年产1万吨EPDM混炼胶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仙居县永安工业聚集区
环评编制单位:原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于2013年11月委托原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00万米橡胶汽车密封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2月19日取得了原仙居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批复(仙环建[2013]64号),同意该项目的实施。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企业于204年1月开始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期间,企业通过优化生产原料和工艺参数、改进生产设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等一系列措施,使得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原环评设计大幅下降,对环境具有明显的正效益,但也与原环评内容出现了较多变动。因此,企业于2020年1月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二期项目优化调整情况编制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厂区年产2300万米橡胶汽车密封件扩产项目变动情况分析报告》,根据变动分析报告结论,永安厂区二期项目本次优化调整涉及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在切实落实原环评报告及本次优化调整方案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意见建议的前提下,二期项目本次优化调整不会影响原环评结论,可纳入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项目于2021年1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开始项目工程、设备及环境保护设施的调试。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拆包投料口(除生胶投料口)粉尘、生胶投料粉尘、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大料投料废气经各自内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22m排气筒(一期、二期大料投料废气各一根排气筒)高空排放,二期小料投料废气与一期小料投料废气一同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2m排气筒高空排放;生胶投料口、Ⅰ段密炼开口至Ⅰ段开炼废气、Ⅱ段捏炼废气经废气管路及集气罩收集后依托一期项目的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高空排放;Ⅱ段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一期光氧化装置除臭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高空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各废气排放口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水主要为间接冷却水、地面清洗水、胶片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调节+生化+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有减震措施,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日常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工作,做好隔声降噪工作。本项目厂界各个监测点位昼夜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废包装材料、粉尘、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灯管及生活垃圾。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四、公示网址:http://www.xintaijiance.com/list-huanbaoyanshou.html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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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3wa9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13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10月13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0576-87810647 地址:台州市仙居县工业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