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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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台州明德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电线9万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3 浏览次数:0

于台州明德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电线9万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台州明德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电线9万米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台州明德灯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8月,主要从事节能灯制造、销售等业务。企业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镇西路270号的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30840m2),通过合理规划生产车间布局,实际总投资380万元购置拉丝机、绞线机、真空退火炉和注塑机等国产设备,利用塑料粒子、铜丝等原料实施年产电线9万米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明德灯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镇西路270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已在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受理(项目代码:2019-331004-38-03-012402-000)。

20193月,企业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完成编制《台州明德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电线9万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16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对本项目进行批复(台环建(路)〔201936号),同意本项目实施。

企业于20197月开始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于20202月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同时开始项目工程、设备及环境保护设施的调试。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绞线机和注塑机产生的挤出废气。本项目为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以及废气处理效率,分别对各个注塑机和绞线机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注塑机废气收集后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绞线机废气收集后经过另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总风量分别为11000m3/h9000m3/h。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总排口两周期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蒸发等损耗。监测结果表明生活废水排口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各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安装整体隔声罩。本项目厂界昼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及次品、废液压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及次品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一般废物厂内暂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1. 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tzxtt.com/Download.asp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下载地址: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7AkIyzoUEFUqlLCORJZ8w 

    提取码:ymq8

    公示时间:2020123日至20201230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01230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月河北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