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西山废弃矿山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浙江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西山废弃矿山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西山废弃矿山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内容:浙江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建成,该项目总投资22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0万元,占总投资1.37%。
工程位于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西山废弃矿山(泾山村、白枫岙村、安溶村)。项目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宕底复垦工程。土石方工程设计清理表土1526052m3,削坡设计削方量1929.15万m3(4730.6万吨),经破碎后外售。修复完成后,东侧形成宕底复垦区,面积为402450m2,复垦为林地;南侧和北侧形成坡脚矮墙并进行复绿;西侧形成防护边坡并进行复绿;实现总体生态环境改善。
项目治理修复5年,维护期2年,全年工作时间280天,采用2班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进行生产)。企业购置潜孔钻机、挖掘机、铲车、石渣破碎线等生产设备,形成石碴年产生规模约为95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治理修复期合计产生石碴4730.6万吨)。
建设单位:浙江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西山废弃矿山(泾山村、白枫岙村、安溶村)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于2022年委托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4月完成编制。同年4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对本项目进行批复(路环建(路)[2022]37号),同意本项目实施。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纳入南侧泾山村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台州市路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后排放;施工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清表、穿孔、爆破、机械开挖、铲装、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炸药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爆破废气;削坡设备及运输设备燃油废气;项目治理修复开采产生的石碴破碎粉尘。
其中清表、穿孔、爆破、机械开挖、铲装、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洒水抑尘、道路清扫、穿孔粉尘经干式除尘装置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
炸药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爆破废气其本身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
企业采用使用尾气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设备、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等措施,减少削坡设备及运输设备燃油废气的产生,因此其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
石碴破碎过程中采用湿法生产。其中振动给料机采取三侧面、一顶面封闭。倒料口一侧除留出汽车倒料的开口外,倒料口顶部及两侧均进行封闭。同时该区域设置喷淋系统,抑制倒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破碎生产线除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的输送带进出口外,均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完成破碎后的产品经输送带输送至运输车辆内,该输送区域除输送带进出口外,均密闭。项目采用以上措施后可有效的降低该生产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终上所述,项目采取穿孔粉尘干式除尘器预处理、自动喷淋抑尘、洒水抑尘、定期道路清扫洒水、车间密闭等措施后,可有效的降低项目扬尘的产生;
本项目噪声分为施工噪声、爆破噪声和道路运输噪声。
施工噪声:本项目削坡过程中机械开挖、穿孔、爆破、铲装、运输等环节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根据本治理区采用的工艺流程及所选设备,产生高噪声的设备有挖掘机、潜孔钻机、自卸汽车等。
企业日常加强治理期间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在施工作业中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项目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进行生产,若在夜间延长施工时,则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公告附近居民且尽量减短工时。企业日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在施工场地周围建有隔声作用的围挡。企业施工前与最近的敏感点当地居民进行沟通,并张贴施工告示,获得周边居民的谅解。
爆破噪声:企业靠近居民点爆破时严格控制起爆药量,最大限度减少爆破作业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且项目昼间爆破,均在同一段时间段内进行(上午8:00-10:00或下午2:30-4:30),做到定点、准时段爆破,其余时间段禁止爆破。同时及时告知附近公众爆破周期、时间,尽量减少爆破噪声的影响。
道路运输噪声:由治理区周边各敏感点分布情况可知,大部分敏感点在外部运输道路两侧200米以内,企业与承包运输单位达成管理有关协议,加强运输车辆队伍的管理,禁止超载、限制车速、禁止夜间运输、途径沿线有农居路段缓行等一系列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清理表土、削坡石料、沉淀泥砂、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其中清理表土全部经破碎后外售;削坡石料部分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多余部分经破碎分选后由自卸汽车经公路运输,对外进行销售;沉淀泥砂用于治理区整治工程完成后的表土回填修复;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e3TmzVd7by1vh9YTRjO4w 提取码:0110 )
四、公示网址:台州市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xintaijiance.com/
五、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25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05月25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月河北街1号
电话:0576-82409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