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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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岭市大山热处理厂(普通合伙)年产(加工)38500 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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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温岭市大山热处理厂(普通合伙)年产(加工)38500 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一、年产(加工)38500 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本情况

建设内容温岭市大山热处理厂(普通合伙)位于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园区,建筑面积16621.75平方米,主要工艺为渗碳淬火、清洗、抛丸等,项目主要从事热处理加工,加工产品为汽摩配件、机械配件、工具类等,主要包括齿轮、轴、轴套等配件,主要材质为铁、普通钢和不锈钢,现项目建成后能形成年加工38500吨热处理产品的生产能力。企业工作时间为三班制生产,日运行时间24小时,年工作300天,厂区设食堂和住宿。

建设单位:温岭市大山热处理厂(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园区

评编制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于2019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岭市大山热处理厂(普通合伙)年产(加工)38500 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24日通过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原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审批(台环建(温)[2019]5),同意该项目实施。企业已于2020715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10817161119107001P

(一)

本项目抛丸粉尘采用高效旋风水膜除尘器处理,抛丸除尘废水定期外排到综合废水处理设施;高频淬火工艺涉及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热处理清洗废水、高频淬火废水、废气喷淋水、抛丸除尘废水及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员工生产活动产生的生活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标准后同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上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热处理清洗废水、高频淬火废水、废气喷淋水、抛丸除尘废水,采用隔油调节+沉淀+A/O工艺+二沉工艺处理后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上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为渗碳、渗氮、碳氮共渗废气、淬火废气、高频淬火废气、抛丸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及食堂油烟。

1渗碳、渗氮、碳氮共渗废气、淬火废气

多用炉、网带炉车间生产过程密闭操作,渗碳、渗氮、碳氮共渗废气收集后,经处理炉正常工作时采用小火炬燃烧器,开炉进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燃烧尾气与淬火废气分别经3台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去除大部分油雾后,然后合并进入喷淋塔,净化后的废气经引风机通过120m排气筒排放;真空炉车间和可控气氛箱式多用炉生产线的渗碳、渗氮、碳氮共渗废气经处理炉正常工作时采用小火炬燃烧器,燃烧尾气与淬火废气收集后接至湿法离心式油雾净化器去除废气中的油雾,净化后的废气经引风机通过一根20m排气筒排放

2高频淬火废气

本项目高频淬火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排气筒排放

3抛丸粉尘

本项目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分别接至高效旋风水膜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220m排气筒排放

4天然气燃烧烟气

本项目多用炉车间和网带炉车间的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与淬火、渗碳、渗氮、碳氮共渗废气汇同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再通过一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真空炉车间的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与淬火、渗碳、渗氮、碳氮共渗废气汇同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再通过一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5)食堂油烟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

企业对噪声防治做出以下措施:①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在安装时做好隔声减振降噪措施;②管理上定期检修设备,定期润滑,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③生产时关闭门窗。

(四)固废

本项目于2#厂区厂房东侧设置一处一般固废堆场,用来存放除尘粉尘、普通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抛丸粉尘处理设施沉渣、除尘粉尘、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给台州宝岭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妥善处置;于一般固废堆场南侧建有2间危险废物仓库,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用来存放废包装桶、废油、污泥以及废锯末粉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温岭市亿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部分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废锯末粉和污泥委托温岭绿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进行收储,废油委托浙江顺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xintaijiance.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7ukeT6qK6R0SsSAeBvIIg

提取码:060u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352日至2023530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3530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反馈。

、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地址温岭市东门北路227